黄山市住建局发布存量房交易风险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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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皖新闻讯 日前,黄山市住建局发布信息称,为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,保障交易资金安全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范存量房交易风险。
一、审慎选择中介机构。交易双方应当选择有营业执照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(房地产)主管部门备案、口碑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服务,要查看门店现场是否公示了机构备案证明,或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市城市管理局)网站和市房地产业协会网站查询已备案机构情况。
二、充分了解房源情况。购房时务必了解交易房屋真实情况。买受人在交易前应当先行核验房源,确保房源具备过户条件,防止出现房屋产权人与实际售房人不一致、限制过户、产权不清等问题。
三、谨慎签订买卖合同。交易双方应使用主管部门制定的《存量房交易合同》示范文本。签订合同时,应当认真研究合同条款,全面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,违约责任是否明确。当事人的主张、对方的口头承诺须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。不要为节省税费签订阴阳合同,增加交易风险。
四、防范交易资金风险。交易双方应当约定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,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。不要将交易资金转入中介机构账户、从业人员个人账户等非资金托管银行专用账户,防止交易资金被挪用、占用。
五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。完成存量房交易合同签订后,要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,谨防因卖家债务纠纷等原因导致出现房屋在交易期间被司法查封。
六、提防补交维修资金。买受人交易前要确认交易房屋是否有足额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。原产权人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资金分账户余额不足的,房屋过户后,买受人将承担补交责任;在补交维修资金前,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受到影响。
大皖新闻记者整理
编辑 陶娜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forosaab.com/12935.html 黄山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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